松原市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权)赵群
来源: 时间:2021-01-12 02:04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本人提出申请,对以下房屋继承权进行公告:
一、 继承人赵群(220702198408021023)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梁继华(222303196008190028)的遗产。被继承人梁继华于2021年1月7日死亡。被继承人梁继华去世后遗留财产房屋1套。产权证号:00070819,房屋坐落在宁江区繁荣街镜湖西区102幢4单元501,房屋所有权人:梁继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梁继华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被继承人梁继华的父母均先于被继承人去世,被继承人梁继华于1989年9月11日离婚后至今未再婚。被继承人梁继华共有1名子女,系长女赵群。被继承人梁继华无继子女、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及其他子女。
二、 继承人赵群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梁继华的遗产。
综上,兹证明被继承人遗留的上述遗产依法应由其长女赵群一人继承。
请予公告之日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我登记中心将依法办理该房屋的继承权登记。
松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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