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服务效能,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松原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松政明电〔2020〕13号)要求,我局立足实际,积极投入到营商环境建设上来,对各项营商环境指标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形成问题清单,细化责任主体,强措施,明举措,制定了《松原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确保我局营商环境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特此报告
附件:
1.松原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松原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营商环境问题清单
松原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14日
附件1:
松原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打造规范透明、便捷高效的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环境,更好的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的发展,按照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原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松政明电〔2020〕1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政府《松原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出发点,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抓手,强优势,补短板,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突出问题,全力构建“亲” “清”的政商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管理方式,提升行政效能,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坚持目标导向,对标国内先进标准,强措施,明举措,力争打造服务一流、公平竞争的自然资源营商环境,为松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
整治问题:重点整治政策不落实、承诺不兑现,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敷衍应付走过场,服务效能落实不到位,政策法规宣传不深入等问题。
整治方向:
1. 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各科室(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查不足,找短板,并形成问题清单。〔牵头科室: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督察科;配合科室:各相关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5月15日前。〕
2.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精简审核事项,减少审批手续,简化流程设置,加快整合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的“业务流” “信息流”。继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不低于70%,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要达到70%以上;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要达到96%以上。〔牵头科室: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督察科;配合科室:各相关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3. 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并联打造“松原再造版”。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线上审批,所有新报建、续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使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审批,确保审批过程真实。公布各类事项的办理标准、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进一步提升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牵头科室: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科;配合科室:各相关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4. 加强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对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宣传解读,实行“谁执法、谁普法” “谁服务、谁宣传” “谁主管、谁负责”的宣传方式,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提高营商环境政策的知晓率、覆盖面。〔牵头科室: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督察科;配合科室:各相关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二)大数据归集方面。
整治问题:重点整治大数据归集共享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愿、不敢、不能共享”三个难题,打破信息壁垒和“数据烟囱”,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协同治理能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整治方向:
5. 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汇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和监管平台数据共享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122号)要求,按照“应接尽接” “应汇尽汇”的原则,5月15日前,要将自然资源领域相关平台报市政数局。〔牵头科室:局办公室;配合科室:各相关科室(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
6. 加快推进“信用综合服务平台”数据汇聚工作。配合市政数局(市软办)做好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的报送和更新工作,实现各类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信用信息全归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零遗漏。〔牵头科室: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督察科;配合科室:各相关科室(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三)执法行为规范方面。
整治问题:重点整治执法扰民、执法任性、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整治方向:
7.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行政执法单位在制定检查任务、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时,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执行,配合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牵头科室: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科;配合科室:各相关科室;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8. 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工作。推行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联合惩戒的全链条监管模式。建立行政审批环节事前信用承诺,容缺受理制度。市场主体在申办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之前,就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信用承诺。〔牵头科室: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督察科;配合科室:各相关科室(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9. 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推行“互联网+监管”的部署要求,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全面归集、共享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监管数据。〔牵头科室: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督察科;配合科室:各相关科室(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5月15日前)。
按照方案要求,各责任科室(单位)要主动对标先进,借鉴经验,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科室(单位)重点工作,明确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责任人,梳理整改问题清单,将工作计划精确到月,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正式文件报市局办公室,电子版报邮箱)
(二)推动阶段(2020年5月15日—9月30日)。
实行清单化调度。对照《方案》中承担的工作任务,于每月15日前,填写报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调度表》。就整治问题对科室(单位)进行走访督导,检查问题整治效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总结阶段(2020年10月9日—10月15日)。
各科室(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总结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果,并形成文字材料报市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全局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各项重点任务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二)强化协调对接,多方合力推进。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努力推动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细化的任务目标抓好落实。对需配合的任务,服从牵头单位的工作安排,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三)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自有媒体平台,采取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出板报、挂横幅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与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攻坚氛围。
附:松原市自然资源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松原市自然资源局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 哲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魏光磊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成 员:李 伟 局办公室负责人
付海鹰 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督察科负责人
王立民 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科科长
王清峰 自然资源权益利用科科长
李世勇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科长
蒋 彪 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科科长
王永刚 自然资源地质矿产科科长
高振珉 机关党委负责人
张泳刚 市土地监察支队支队长
李学奎 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负责人
陈 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附件2:
松原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营商环境问题清单
问题一、对项目用地执法检查不规范,审批与执法环节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原因剖析:用地审批信息未及时传递到执法部门,出现执法人员对已审批的用地项目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已审批项目与执法部门共享,避免对用地项目重复检查的问题。二是不断加大违法违规用地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动态巡查机制、查处整改机制,防止因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影响营商环境健康发展。
问题二、审批平台中仍需要建设用地审核(审批)的问题。
原因剖析:因新的审批平台为2019年搭建的,在平台设计中包含了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批两个流程。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过程中《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发放已经取消,合并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
整改措施:在审批平台中取消或合并建设用地审核(审批)的流程,以加快行政审批效率。
问题三、在项目受理过程中,因项目单位申请时信息填报有误,后台工作人员做退件处理,但审批系统已将该业务件上传至省级平台。
原因剖析:项目审批系统流程设置存在弊端。
整改措施:建议省级审批平台对流程设置重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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