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关于中央及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中央序号16、省序号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0-12-10 03:15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第16个问题:近年来,吉林省对水质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明显不够,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辽河流域污染明显加剧,松花江支流伊通河、饮马河水质没有改善,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滞后。在2015年度重点流域规划考核中,吉林省在全国25个考核省份中排名第22位;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度实施情况考核中,吉林省考核等级为不合格,排名全国第29位。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第6个问题:市规划局对无名泄支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度缓慢,水体周边还存在旱厕、垃圾点等污染源,征地、拆迁、清障等前期准备工作尚未进行,存在难以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风险。
我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详细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坚决整改落实,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现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完成无名泄支黑臭水体治理。
二、整改目标
完成无名泄支黑臭水体治理。
三、整改措施
完成无名泄支黑臭水体治理。
四、整改效果
按《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作战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27号)文件要求,我市黑臭水体整治应在2018年底达到水体不黑臭,2019年实现基本消除黑臭,2020年实现长制久清。
我市黑臭水体整治主要完成了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沿线排口排查、污水吐口治理、建立垃圾收转运体系等工作任务,在文件要求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任务,目前已完成无名泄支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现了长制久清。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17日。
如对以上整改工作有意见,请及时向松原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卢官正 联系电话:0438-2893350
松原市国土空间利用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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